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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化工二厂丙酮氰醇装置和腈纶厂系统车间冷冻站装置补加冷媒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此项目属化工二厂丙酮氰醇装置和腈纶厂系统车间冷冻站装置补加冷媒。
签订合同及履行方式:本次供货买卖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买方根据本企业的实际使用情况,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化工二厂、腈纶厂。
交货期:代储协议签订生效后根据买方通知时间数量交货。
商务条款:
1)估算金额:27.3万元。
2)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化工二厂、腈纶厂。
3)支付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经税审合格挂帐付货款总额的90%,10%质保金见买方出具的使用报告付清
售后服务时间:卖方在出现问题3天内到达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使用单位: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厂、腈纶厂 业务主管部门 企管法规处 ;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联 系 人: 王丽华 联系方式: 0459-6707463
2、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网内合格制造商,提供入网证书复印件。
2)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无不良记录。
4)所投标产品2013年以来冷媒1应有在石化行业内丙酮氰醇装置、冷媒2应有在石化行业内腈纶装置冰机冷冻系统成功使用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含使用装置名称、介质条件、运行温度、使用时间及效果等内容,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及用户联系方式;
5)投标人以往供货投入使用的冷媒没有发生过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
6)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在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7)供应商应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有效的省级以上有检验资质部门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3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资料费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3、购买标书的资料费发票将在开标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统一发放。未参加开标人员,请在项目开标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4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后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科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报名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评审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王丽华
电 话:0459-670746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刘进军
电 话: 0459-6703302 传 真: 0459-6703302
电子邮件:liujj01-ds@petrochina.com.cn
标书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6902000064940000018
2016-09-07 来源:大庆石化公司 责任编辑:刘进军